关于规范校内车辆停放的通知
各部门、二级学院:
当前,校内车辆数量增多,存在车辆乱停乱放、阻碍或占用消防通道现象。为消除安全隐患,规范入校车辆停放,营造安全、有序、文明的停车秩序,现对入校车辆的停放提出以下要求:
一、机动车辆停放
1.入校车辆应按划定区域及停车方向有序停放,禁止将车辆停放到消防通道、便道、妨碍通行区域、安全隐患区域、影响校园美观区域。停车要做到人离落锁,保证车内物品安全。
2.生活保障车辆、施工车辆要按指定路线行驶、划定停车区域停放。为方便货物装卸,安全保卫处施划了专用卸货车位供使用。滨海校区南区餐厅车辆停放于餐厅北侧和11#公寓楼附近停车区。北区餐厅车辆应停放于北门东侧停车场。禁止在非划定区域停放。
3.机动车辆未在指定区域停放的,第一次记录信息并告知驾驶人;再次乱停,将限制该车辆进入校园,车主须做出服从校内停车管理承诺书并交安全保卫处后,恢复其入校许可。
二、非机动车辆停放
1.非机动车辆(电动车、自行车)应停放于各楼附近划定的非机动车辆停车区域,并按停车方向有序停放。
2.非机动车辆未在指定区域停放的,由安保人员协助就近停放到指定区域。多次乱停乱放的,由安保人员集中管理,车主需本人到安全保卫处自行领回。
安全、有序、文明的校园环境需要全体师生共同维护,请各部门、二级学院转告全体师生,共同营造良好的停车秩序。
安全保卫处
2023年10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