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中秋、国庆节前校园安全隐患自查的通知
各部门、二级学院:
为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,杜绝假期期间校园安全事故发生,决定在全院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工作,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时间
2023年9月28日前完成。
二、自查内容
(一)消防安全。重点针对教学楼、办公楼、学生宿舍、食堂、实验室、体育场馆、报告厅、图书馆等消防重点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。消防通道、逃生疏散通道等是否畅通。消防设施、器材是否按规定配齐配足并保持完好。(责任部门:安全保卫处)
(二)用电安全。针对办公楼、教学楼、学生公寓、餐厅、校内平房等重点区域的开关电路和电气线路状况进行全面摸排,重点排查是否存在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、开关电路裸露、用电负荷超额、电源插座私拉乱接、电气线路老化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、使用“三无”电器产品等问题进行全面检查,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用电设备及时更换。(责任部门:后勤服务处)
(三)交通安全。各二级学院要开展交通安全专题教育活动,教育学生坚决不乘坐黑出租车、拼装车、报废车、农用车、货运车等非法运营车辆,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秩序,防止交通事故发生。严禁出租车、共享汽车等进入校园;在校园按照规定停放车辆,并服从安保人员的管理。(责任部门:安全保卫处、各二级学院)
(四)校内施工场所安全。检查校内施工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,施工是否规范,是否存在影响师生安全的现象和行为。(责任部门:基建处、后勤服务处)
(五)燃气安全管理。重点检查食堂餐厅是否建立并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;是否对管道、燃气报警设备、阀门、燃气灶台、管线等定期检查;设施设备是否正常安全运行,是否定期进行设备检测维修;是否按有关规定实施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;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应急演练;安全生产记录台账是否完整;是否对食堂全体管理和从业人员燃气安全培训。(责任部门:后勤服务处、饮食服务中心)
(六)校园周边环境治理。检查“三防”建设落实情况,是否配齐安全防护、应急处置装备,校园视频监控系统是否正常,外来人员的登记情况,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是否正常,校园交通标记、交通设施是否完好。(责任部门:安全保卫处)
(七)开展安全教育。放假前开展安全教育,突出交通安全、消防安全、防诈骗、防溺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。(责任部门:学生工作处、各二级学院)
三、工作要求
1.各相关部门、二级学院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,按照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高度重视安全隐患自查工作,充分认识开展校园安全自查的重要性,认真研究,强化落实。
2.及时报送自查情况。请各相关部门、二级学院于9月28日前,将“校园安全检查部门自查记录表”纸质版(盖章、部门负责人签字)交至安全保卫处(行政楼411室)王立功老师,同时将电子版发至王立功老师办公邮箱。
安全保卫处
2023年9月22日